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
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外资企业编报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经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审核报告应及时当地外汇管理局,如果不及时保送将会受到处罚。
资料类型
资 料 目 录
说 明
事务所留存
具备
√ /X
原件
复印件
财
务
资
料
1
外汇收支情况表
★
2
全部会计账册、会计凭证
包括外币帐 包括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支取凭单(逐笔)
★
3
科目余额表
1级至末级的期初、期末和累计发生额
★
4
外币及人民币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全年所有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
★
5
涉外收入申报单
逐笔
★
6
大额支出合同及外管局批文或备案凭证
★
备
查
类
资
料
1
审计业务约定书
★
2
被审验单位声明书
★
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工商
★
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外经委
★
5
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
国税务局涉外分局地方税务局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质量监督局
★
7
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备案表
外管局
★
8
开户许可证
银行
★
9
外汇账户变更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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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有关外汇处罚、罚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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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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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外债登记证、外债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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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章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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